敦化市人民政府 关于组建吉林省价信拍卖行敦化分行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企事业单位: 为有效盘活全市各类闲置资产,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次产流转环境,比市政府研究同意,由市物价局负责组建吉林省价信拍卖行敦化分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吉林省价信拍卖行敦化分行隶属于敦化市物价局,为经营性独立法人中介服务机构。 二、吉林省价信拍卖行敦化分行为敦化市政府指定拍卖单位,以下事务由该行负责承办。 1、全市各类国有、集体有形及无形资产的拍卖; 2、人民法院各类扣押物的拍卖; 3、税务部门各类扣押物的拍卖; 4、工商部门各类罚没物的拍卖; 5、金融部门各类抵贷物的拍卖; 6、土地、林地、草原、水域使用权的拍卖; 7、标的额较小,缺乏拍卖活力的各种有形资产的变卖。 同时,取消对沙石、矿产开采权的行政审批,由主管部门委托拍卖分行作出合适的价位,进行公开拍卖。 三、同意吉林省价信拍卖行敦化分行以不高于拍卖额百分之五的标准,收取拍卖佣金。 二00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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