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敦化市二00四年度政府采购
                          定点供应商资格认定的通知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保证政府采购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敦化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决定开展2004年度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的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申请进入定点采购的供应商请于2004年2月20日~29日到市财政局综合计划科领取并填写《敦化市政府采购一般供应商资格认定申请书》并同时提供有关资料。市财政局对供应商提交的文件和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具备我市定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的,发给《敦化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认定证书》。只有被财政局认定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加政府采购定点招投标,参加我市定点政府采购活动。
  二、此次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资格认定的范围。
  1、办公用品类;2、印刷类;3、公务用车维修、配件类;4、计算机耗材类;5、复印机维修类。

                                             联系电话:6223850
                                              联系人:孟 杰


                                              敦化市财政局
                                             二00四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