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 施 方 案       服 务 指 南       服 务 承 诺



                           敦化市卫生局
                  实施“阳光政务”打造诚信敦化实施方案

  我局实施“阳光政务”的主要内容有三项,即“阳光审批、阳光收费、阳光处罚”。
  一、阳光审批
  经市委、市政府审定,我局现设立审批项目39项、核准项目20项、备案项目6项,共计65项行政审批项目。
  二、阳光收费
  经市委、市政府审定,我局现共设立行政收费项目61项。
  三、阳光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70余部法律法规,对违反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医疗机构执业等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单位是医政科、防保与监督科、爱卫办、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所、血站、结防所等6个单位。行政处罚严格按照法定、公正、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无救济即无处罚的原则,处罚额度在自由裁量范围内就低不就高实施处罚。做出处罚决定时,必须公开处罚依据、处罚程序、执法人员身份、告知被处罚人依法享有的权力。对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案件,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在自由裁量范围内加重处罚。
  四、实施“阳光政务”的措施和具体操作办法
  (一)具体措施
  全局65项行政审批项目全部进入政务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和“阳光作业”。
  (二)具体办法
  1、进入政务大厅的审批、收费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大厅的操作程序办理。
  2、所有审批、收费项目的依据、标准、程序、时限都在敦化市政务公开网上向社会公开,要通过公示板、小册子等方式,公开行政审批项目、办事程序、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建立“阳光政务”社会监督机制。不定期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纪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新闻媒体、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和人民群众到卫生,对卫生行政执法情况、软环境建设情况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做面对面解答,充分听取和采纳社会各界对卫生行政执法的意见和建议。
  4、设立局长热线电话:6224069,指定接听电话负责人,认真记录来电内容,及时向局长办公会汇报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
  5、建立党委成员“阳光政务”责任制。按照党委分工,党委成员对主管单位实施“阳光政务”负总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协调
  卫生局成立“阳光政务”领导小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专人负责“阳光政务”的监督、考核、检查工作,每月定期例会,研究并解决“阳光政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阳光政务”落到实处。
  (二)完善机制,简化办事程序
  建立企业意见反馈机制,执法监督人员考核制,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原则,做到申请、办证、培训、交款一次性完结,为企业、业户提供优质服务。
  (三)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阳光政务”是一项系统工程,党政工青组织要积极参与。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投身于“阳光政务”中来,要以主人翁意识和对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真正把“阳光政务”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实施“阳光政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管玉华 卫生局局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徐雄基 卫生局副局长
  刘 伟 卫生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姚永昌 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王 群 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田 野 卫生局防疫保健与卫生监督科科长
  刘德忠 卫生局医政科科长
  粘茂君 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常务副所长
  崔英杰 市妇幼保健所所长
  赵爱民 市结核病防治所所长
  李 莉 市红十字血站站长
  荆 铎 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张晓波 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党总支副书记

  “阳光政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姚永昌(兼)
  副 主 任:粘茂君
  办公室人员:王 群、田 野、刘德忠
  荆 铎、张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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