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 施 方 案       服 务 指 南       服 务 承 诺



                            敦化市农业局
                     关于实施“阳光政务”的方案

  我局“阳光政务”的主要内容包括三项,即“阳光审批、阳光收费、阳光处罚”。
  一、阳光审批
  我局党委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对农经总站、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种子管理站3个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根据市委、市政府审定,按照依法设立审批项目的原则,现在农经总站设立审批项目3个(农村劳动力日值标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固定资产购建、村集体会计档案的销毁),审核项目1个(农村集体资产评估员资格证),备案项目1个(村范围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核准项目1个(涉及农民负担的文件);在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设立核准项目1个(植物检疫),审核项目1个(农药经营许可证);在种子管理站设立审批(常规种)审核(杂交种)项目2个(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共设有审批项目5个,审核项目4个,核准项目2个,备案项目1个。并制定下发了《敦化市农业局政务公开指南》,明确了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和设立行政审批等项目的法律依据。
  二、阳光收费
  我局党委对行政审批等项目进行清理的同时,按照依法设立行政收费项目,严格按标准收费的原则,对上述3个部门的行政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共设立3个收费项目: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植物检疫,种子管理站的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和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
  三、阳光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我局设有3个行政处罚项目。即植物检疫、农药管理、种子管理(种子管理工作如有案件,根据案件情况进行处罚),行政处罚严格按照法定、公开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和无救济即无处罚原则实施。做出处罚决定时,必须公开处罚依据、 处罚程序、执行人员身份、公开和告知被处罚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处罚的额度在自由裁量范围内就低不就高。但对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案件,经党委研究在自由裁量范围加重处罚。
  四、实施“阳光政务”的措施和具体操作办法
  (一)、行政审批、行政收费的工作范围划分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我局3个部门12项行政审批等项目(包含3个收费项目),必须进入政务大厅,实行“阳光作业”。
  (二)、实施“阳光政务”的具体方法
  1、进入政务大厅的审批(审核、核准、备案)、收费等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大厅的操作程序办理。但对植物检疫、农药监察需实行二站式管理,因两项工作必须出具现场。
  2、所有审批(审核、核准、备案)、收费、处罚项目的依据、标准、程序、时限都在敦化市政务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开。
  3、在行政收费项目中,必须做到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4、设立局长热线电话:6222934,指定接听电话负责人,认真记录来电内容,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通过热线电话反映的问题,及时向局长汇报并研究解决办法。

  五、实施阳光政务领导小组
  组 长:孙长春 农业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 军 农业局副书记
  成 员:孙启常 办公室主任
  杨义君 农技推广中心主任
  田宏业 种子管理站负责人
  徐连堂 农经管理站站长
  办公室电话:6222934

  

                                      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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