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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市贸易局实施“阳光政务”
打造诚信工作的实施方案
我局“阳光政务”的主要内容有二项,即“阳光审批(核)”“阳光处罚”。
一、阳光审批
经市委、市政府审定,我局设立审批项目1项,即畜禽定点管理办对“一般乡镇设立畜禽定点屠宰厂”的审批;审核项目3项,即(1)定点办对“城区和重点乡镇设立屠宰厂”的审核,(2)外资外企科对“三资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审核,(3)对外贸易科对外贸进出口经营权的审核。
二、阳光处罚
凡违规需要处罚的,执法人员只能按规定的下限实施处罚,情节特别严重需加重处罚的,需报请局长班子会研究后方可执行下限到上限间的处罚权力。
三、实施“阳光政务”的措施与办法
(一)“阳光审批”工作范围划分
我局所含4个审批(审核)项目,共涉及三个科室,全年业务量分散,不宜集中审批。只能因事而宜,设在三个科室批办。畜禽定点管理办设立2项,审批、审核项目各1项,均为控制批办项目。外资外企科1项(审核),对外贸易科1项(审核),上述项目均采取零收费。
(二)实施“阳光政务”具体方法
1、我局所有审批、审核项目均采取零收费,并实行全程跟踪服务。
2、所有审批、审核项目的工作标准、办事程序、工作时限均在敦化市政务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开。
3、“阳光处罚”做到公开、公正、法定。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公开行政处罚依据,公开行政处罚程序,公开执法人员身份,公开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权力,公开行政处罚决定。
4、全局设立“首问接待”制度,力争做到来信、来电、来访接待热情,有接必问,有问必答,件件有回声,事事有着落。
5、建立党委成员“阳光政务”责任制度,对分管党务、政务及所分管部门的“阳光政务”负总责。
实施“阳光政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志坚 党委书记 局 长
副组长:郭凤珠 党委副书记 副局长
张忠发 党委成员 副局长
吕青山 党委成员 副局长
成 员:张立儒 党委成员 科 长
陈敬平 党委成员 科 长
陈长海 科 长
闫大鹏 科 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姜贵新
监督投诉电话:622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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