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粮食局政务公开
一、单位名称
敦化市粮食局
二、单位简介及工作职能
根据市政府机构改革精神的要求,原粮食局与原市粮食收储公司合并,实行事业单位公务员管理,按照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运行模式,组建粮食局党委,对其职能也做了相应调整,主要工作职能: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粮食流通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粮食行业管理及业务的监督、检查、指导。
(二)负责储备粮、保护价粮收购、调销计划的下达和销售管理工作,制定年度粮食总量平衡计划和品种平衡计划,保证粮油市场供应,稳定粮价;负责审核、汇总和报送粮油商品统计报表;负责粮油质量监测管理。
(三)监督检查粮食收储企业执行“敞开收购,顺价销售,资金封闭运行”政策和其他粮食政策情况,对违反政策的依法进行查处。
(四)负责粮油仓储“一符四无”工作,负责粮食的收购和库存管理、烘干晾晒、质量监督、资材购置、库容、库貌的基建建设管理。
(五)负责粮食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管好粮食市场,搞好粮食价格管理与调控,促进粮食有序流通,保证粮食市场活跃、稳定。负责粮食余缺调剂,保证灾民口粮和军粮供应。
(六)负责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对企业经营管理活动进行财务审计、监督;研究制定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及会计核算办法;负责审核、汇总和报送会计报表。
(七)负责粮食系统人事劳资管理和报表统计及职工培训、下岗职工托管安置、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所属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进行考核、任免。
(八)负责粮食系统的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粮食系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治市和“四防”安全工作;负责粮食系统的党务、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武装工作。
(九)负责所属企业体制改革、招商引资等工作。
三、领导机构及分工情况
根据市政府机构改革精神,对原市粮食和收储公司进行合并,组建粮食党委,其具体分工如下:
1、陈培显:党委书记、局长,收储公司总经理,负责粮食局、收储公司的全面工作。分管财务审计科。
2、王洪成:收储公司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抓好粮食收储财务审计工作。分管仓储基建科和调控科工作。协调粮油监测工作。
3、杨淑芬:粮食局党委专职副书记、纪检书记,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分管党政办公室工作。
4、李绍强:副局长,分管机关、局属各厂、站、所的各项管理工作。
5、颜廷生:收储公司副总经理,协助王洪成副总经理抓好收储工作。分管保卫科。
四、内设机构及分工情况
根据市粮食局主要职责,确定内设机构职能。
(一)党政办公室
主要负责文字综合、文件收发、会议筹备、协调处理日常政务、事物、党务、工会、共青团、信访、纪检、监察、机关后勤等。负责所属单位的干部、职工考核、任免及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所属单位职称评定工作,职工教育和职工下岗再就业的管理工作。
(二)财务审计科
财务计划、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资产运营、内部审计、机关财务等工作。
(三)调控科
搜集粮油商品信息、市场预测、编制计划、下达收购调销任务,组织粮油调运、负责商业统计和工业统计的编汇管理、农村产、购、留和市场管理、负责粮食余缺调剂、按排灾民口粮和军粮供应和退耕还林农户的粮食兑现工作。
(四)仓储基建科
负责粮食的收购和库存管理,烘干晾晒、节能降耗、安全保粮、质量监测、资材购置、库容、库貌的基建建设管理等。
(五)安全保卫科
负责协调公安、消防,负责全系统的“四防”安全检查和监督,负责全系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依法治市工作,确保粮食系统一方平安。
五、审批、审核、核准、备案项目
粮油市场管理内容的审核业务以予取消。
六、承诺内容
1、政务公开的范围和重点
我局政务公开的范围为局各职能科室,军供站、监测站和收储企业。
其重点包括:粮食收购政策、粮食收购价格、等级、质量标准、优质文明服务、粮油市场管理政策界限、提高军供服务质量。
2、政务公开的内容
⑴公开粮食收购政策。当年收粮前公布粮食收购政策、收购品种、收购价格和质量、制定为送粮群众提供具体便民措施。
⑵公开粮食销售政策。在认真执行粮食放开销售政策的前提下,加大服务功能,严禁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粮食流入市场,严格执行粮食购销“三项政策”,搞好军粮供应。
⑶公开粮食市场管理政策。公开粮食收购、销售、批发交易的有关政策,积极宣传贯彻《粮食收购条例》和《粮食购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维护粮食市场秩序,确保粮油交易规范进行。
⑷公开粮食检测标准。加大粮油市场质量检查力度,防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粮油进入市场,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不法商贩。
3、政务公开的纪律
⑴粮食收购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标准,不准压等压价或提等提价,杜绝收人情粮,以粮谋私。
⑵在粮食收购期间不准刁难群众,不准无故拒收粮食,不准向送粮农民卡要。
⑶认真执行国家卫生法,不准出售霉变和对人体有害的粮油,做到霉变粮油不出库,对人体有害的粮油不销售。
六、投诉处理程序
1、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对服务对象发现粮食服务中有违反政务公开的行为时,可向行为人所在单位进行投诉。
2、行为人所在单位接到投诉后,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做出事实认定。
3、经查实,投诉情况属实,由所在单位按 违诺处理规定处罚。
4、如对违诺当事人处理不满意,可继续投诉市粮食局政务公开办公室。
七、政务公开咨询电话和办公室电话:6225110
八、其他承诺事项
1、监测站职责
粮油食品卫生检验、监督、检查和监测工作。
2、军供站职责
积极为驻敦部队办实事、办好事,全心全意地做好军粮供应工作,严格执行服务“十不准”承诺制,为军地两个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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