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税务系统

                  敦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务公开

  一、单位名称
  敦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单位简介及工作职能
  (一)单位简介
  敦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分管敦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直属机构。位于敦化市北环城路34号,内设8个科(室),派出机构12个分局。
  (二)工作职能
  确认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商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参与市场体系的规划、培育;负责商标的统一注册和管理;实施对广告业的宏观指导;监督管理个体、私营经济,指导其健康发展。
  三、机构及分工情况
  局 长:郑 祥 负责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费玉春 负责企业、个体私营、两协工作;
  副局长:吕清华 负责人事教育、纪检监察和法律法规工作;
  副局长:金红久 负责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全面工作;
  副局长:孙兴春 负责公平交易、经济违法稽查全面工作。
  四、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能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事务;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公文管理、重要文件的起草审核以及新闻宣传、政务信息、机要、保卫、保密、档案、文印、信访等工作;组织办公手段现代化及计算机网络管理;负责着装管理。
  (二)法规科
  组织实施法律法规宣传;负责本系统执法检查、指导工作;承担或参与行政复议、听证、应诉和赔偿工作。
  (三)公平交易科
  监督检查市场交易中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流通领域中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违章案件;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管,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查处市场管理中发现的经销掺杂假冒产品行为。
  (四)市场规范管理科
  规模管理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管理经纪机构、经纪人;监管经济合同,查处合同欺诈行为;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监管广告发布与广告审批,查处虚假广告;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五)企业注册科
  宣传、普及内资、外资企业注册管理法律法规;受理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个人的注册登记,核定名称,颁发执照;对登记企业实施监督管理;调查研究个体、私营经济管理情况;监管个体工商户、个体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指导个体体、私营企业协会工作。
  (六)人事教育科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负责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派出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机关离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七)财务审计科
  编报年度收支预算;负责工商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及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解缴经费;负责装备和固定资产管理;负责直属单位财务审计监督。
  (八)监察室
  负责局机关、派出基层工商分局及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五、审批、审核、核准、备案项目(内容附后)
  六、承诺内容
  为了加强改善和促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密切政企、政群关系,树立良好工商形象,根据我局工作实际就管理与服务作如下承诺,诚请全市广大人民监督。
  (一)基本服务标准
  1、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实行“双语”文明办公。对待客人使用文明用语,不说伤害客人的禁语。执行公务时,着装整齐,态度严谨;回答咨询时,热情、耐心、细致。
  2、提高办事效率。坚持大事小事认真办,能办的事情马上办;手续不全的,一次讲清如何补办;按规定不能办的,耐心解释清楚。
  3、积极为企业和群众排忧解难,多办实事。对企业和群众需要急办的事情,可预约节假日或晚间加班办理。对本单位职工事病假或公出,安排业务熟练人员顶岗,杜绝漏岗、无人办公现象的发生。
  4、坚持依法行政,廉洁服务。严格按规定收费,不乱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搭车收费。不对业户吃、拿、卡、要,不收受礼品。做到公开收费标准和办事程序,实行挂牌办公。
  (二)具体承诺内容
  1、企业登记管理(含内资、外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
  申请公司名称先核准,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2日内办完(法定10日)。
  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和公司申请设立分公司、变更、注销登记,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办完(法定30日)。
  企业申请开业登记和企业法人设立分支机构、变更、注销登记,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4日内办完(法定30日)。
  申请开办外资企业,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2日内初审受理完并及时转报上级工商局。
  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歇业、注销登记;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即时受理,10日内核发执照(法定15日)。
  2、集贸市场管理
  开办各种有型市场,工商局对其规模、地址等事项进行可行性论证,3日内给予答复,市场落成后,凭办方有关文件和证明,3日内发给《市场登记证》(法定30日)。
  在全市城乡集贸市场实行“假冒伪劣,短尺少秤找工商”,严厉查处假冒伪劣、短尺少秤、强买强卖、骗买骗卖、欺行霸市等侵害消费者和经营利益行为。
  3、商标广告管理
  企业申办商标注册、商标定点印制资格、广告经营业务,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3日内初审受理完并及时转报上级工商局。提前三个月提醒商标注册人按规定办理商标续展、变更等手续。办理注册商标印制,手续齐全无误的,2日内办完。广告审查,手续齐全无误的,3日内办完。
  4、经济监督检查(含经济合同管理)
  对侵犯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的经济违法案件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立案查处。对群众举报的案件,要认真登记;线索具体的立即查处,并将查处结果通知署名举报人。
  企业申请财产抵押物登记,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3日内发放《企业财产抵押登记证》。申请经济合同鉴证、登记,手续齐全的马上办理。
  5、消费者投诉
  接到消费者投诉申请,数额较小的投诉案,在当日内(法定10日)作出是否受理的答复,决定受理的在5日内(法定15日)作出处理。数额较大的投诉案件,在5日内(法定10日)作出是否受理的答复,决定受理的,在15日(法定45日0内作出处理(疑难案件除外)。优先处理涉及农用生产资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案件。
  (三)违诺处理办法
  1、我局将认真履行上述承诺,并实行签字保证制度,对违反政务承诺制度行为,给予处罚。
  2、当理人投诉我局办事人员违背承诺的,经调查属实,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赔礼道歉、局机关公开检查、停职检查、经济退赔、扣发考评资金或调离岗位等处罚;违反党纪政纪的,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为保证政务承诺制度落到实处,我局成立政务承诺制度监察办公室,设在局党委办公室,负责受理企业、业户和群众的投诉,投诉电话:6223984同时,在办公楼门外设立举报箱,监察办公室自接到投诉之日起5日内答复处理意见。监督机构对举报人实行保密和保护,并视其举报内容给予奖励。
  七、咨询电话:6222864
  八、投诉电话:6223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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