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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敦化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内容

  一、单位名称:敦化市财政局
  二、单位简介及工作职能
  敦化市财政局现有职工79人,辖4个直属事业单位,即:敦化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敦化市财政投资管理局;敦化市会计核算中心及财会干校。其中局机关37人;事业单位42人。
  主要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方针、政策、法规。
  (二)制定和执行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收费标准、票据发放的监督管理;审查批准彩票发行额度,监督彩票发行。
  (三)编制年度全市预算草案并组织预算执行。
  (四)负责全市财政投资管理工作;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性资金和补贴管理。
  (五)管理全市财政社会保障支出。

  (六)贯彻监督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和政府预算;行政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
  (七)监督财政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执行情况。
  (八)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管理工作
  (九)承办上级财政部门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机构及分工情况
  局 长:刘喜祥
  主持全局工作,主管预算科、国库科。
  副局长:李维荣

  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综合计划科、会计核算中心。
  副局长:甄凤兰
  协助局长分管社会保障科、监督检查科、企业科和财政宾馆。
  副局长:苏循延
  协助局长分管行财科、会计科、经济建设科和财会干校。
  副局长:白汝奎
  协助局长分管农业科、农发办和财政投资管理局。
  四、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能

  内设11个科室,即:预算科、国库科、办公室、综合计划科、监督检查科、社会保障科、企业科、行财科、经济建设科、农业科和会计科。
  其工作职能如下:
  预算科:负责全市财政预算管理;审批部门预算及经费定额;负责指标和项目库管理。办公电话:6222732
  国库科:负责全市预算资金调度;财政预算总会计及执行分析;财政预算外总会计及执行分析。办公电话:6251798
  办公室:负责局机关行政后管理;劳资、人事、文书、档案及财务管理;党务、教育、信访及秘书工作。办公电话:6222597
  综合计划科:负责全市综合财政计划;政府性基金管理、政府采购及控购管理;预算外资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公电话:6223850
  监督检查科:负责行政执法、四五普法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财政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执行,罚没财物及票据管理。办公电话:6224181
  社会保障科:负责社会保障、救济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医疗保险、优抚资金财务管理;离退休干部和社会福利及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管理。办公电话:6229442
  企业科:负责全市国有企业、三资企业财务及专项资金管理;国有资本金管理及清产核资工作;粮食、商贸企业财务管理。办公电话:6224593
  行财科:负责全市行政事业、政法单位财务管理;全市科教文单位财务管理。办公电话:6222953
  经济建设科:负责全市经济建设部门财务管理;项目概预算;审查工程范围、内容和专项资金管理。办公电话:6251696
  会计科:负责会计执法监督、社会审计及政府外债管理;会计培训、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及会计委派制度试行。办公电话:6224183
  农业科:负责农业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农业事业费财务管理;水利基金和防洪资金征管和农业税政策性减免监管。办公电话:6224362
  事业单位4个:

  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负责农发项目申报;农发计划编制;农发资金管理;农发工程实施;争取农发资金。办公电话:6222386
  财政投资管理局:负责财政投资管理;财政信贷资金投放;财政投资回收;国有资本经营管理。办公电话:6223512
  会计核算中心: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负责报帐员会计工作管理;负责监督审核事业单位经费支出。办公电话:6254112
  财会干校:负责本系统人员业务培训;负责全市会计人员的上岗及从业资格培训;负责财政教育及财政理论研究工作。办公电话:6223781
  五、审批、审核、核准、备案项目(附表)。
  六、服务承诺内容:
  (一)工作目标以为全市社会经济服务宗旨,巩固和扩大行风建设成果,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实现“三个保证”;一是保证工资按时发放和党政机关正常运转;二是保证扶贫解因资金的及时发放拨付;三是保证重点建设资金的必需支出,维护社会稳定。(二)服务内容和标准1、资金拨付;保证工资不跨月发放;保证扶贫解因资金及时发放;基本保证重点建设支出。2、财政监督;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监督财政法律法规的实施,对群众举报的违反财政法律法规案件,及时调查处理并公布处理结果。3、收费公开;财政部门收取的各项收费,标准公开;项目公开,自觉接受部门单位和群众监督(三)违诺处理发现违反服务承诺制度现象,对当事人按照《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处理。(四)投诉程序部门单位和群众进行投诉,可投诉到财政局行风建设办公室,投诉后三天内作出答复。七、咨询电话:6222597
  八、投诉电话:6224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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